:::
回首頁
|
回法務部首頁
|
網站導覽
|
English
統計處簡介
最新消息
預告統計發布時間
重要統計事項變更
法務統計圖示
重要統計指標
常用統計查詢
檢察統計
矯正統計
司法保護統計
行政執行統計
律師統計
其他業務
進階統計查詢
性別統計圖
性別統計表
檢察統計
矯正統計
司法保護統計
行政執行統計
性別統計分析報告
統計分析
分析報告
性別統計進階查詢
性別統計國際比較
書刊介紹
法務統計摘要
法務統計重要參考指標
法務統計月報
法務統計年報
書刊統計表查詢
統計摘要分析
統計短文
統計年報提要分析
統計用詞解釋
統計紀事
相關統計網站
目前位置:
首頁
>
統計資訊服務
>
常用統計查詢
>
律師統計
律師統計
統計期:
民國
106 年
107 年
108 年
109 年
110 年
外國法事務律師執業許可證有效人數
110年底
單位:人
項 目 別
總 計
澳大利亞
日 本
新
加
坡
法 國
德 國
義大利
瑞 士
英 國
加拿大
美 國
其 他
總 計
72
5
4
2
2
-
1
1
-
3
45
9
性
別
男
62
5
4
2
2
-
1
1
-
2
39
6
女
10
-
-
-
-
-
-
-
-
1
6
3
執
業
型
態
獨資
38
3
-
1
2
-
1
-
-
2
23
6
合
夥
與本國律師合夥
9
1
1
-
-
-
-
-
-
-
7
-
與外國法事務律師合夥
8
-
-
-
-
-
-
-
-
-
8
-
僱
用
受本國律師僱用
10
-
2
-
-
-
-
-
-
-
5
3
受外國法事務律師僱用
3
1
1
-
-
-
-
1
-
-
-
-
其他
4
-
-
1
-
-
-
-
-
1
2
-
資料來源:法務部檢察司
製表:法務部統計處
說明:
1.
外國法事務律師,係指在中華民國以外之國家或地區,取得律師資格之外國律師,依律師法經法務部許可執行職務及經律師公會同意入會者。
2.
本表所列國別為原資格國,指外國律師取得該外國律師資格之國家或地區。
3.
外國法事務律師應每
3
年繳驗相關證明文件,向法務部申請換發執業許可證。
法務部: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電話:(02)2191-0189
交通資訊
第二辦公室:10048 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電話:(02)2191-0189
交通資訊
建議使用IE 8.0 以上版本 最佳觀看解析度1024x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