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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期
民國
       
地方檢察署執行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案件裁判確定情形
中華民國113年1-9月單位:人
項目別總計有罪無罪其他
總 計 161  123  37 
20 歲 未 滿 11 
20-30歲未滿 81  65  15 
30-40歲未滿 38  25  13 
40-50歲未滿 20  14 
50-60歲未滿
60 歲 以 上
18 歲 未 滿
65 歲 以 上
說明:刑法於112年2月8日修正公布,增訂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資料自112年2月起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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