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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期
民國
       
地方檢察署執行毒品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
中華民國114年1-7月單位:人
項 目 別總計製賣運輸施用


















































(1)(2)
總 計11,2172,3446,7822,00542442,8573001,2781,253266,3821,7584,6241,978
男性9,7221,9745,8151,85139432,5162491,1111,133235,4221,4833,9391,784
女性1,49537096715431341511671203960275685194
說明:1.其他(1)含毒品種苗及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等。
   2.其他(2)含轉讓、持有、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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