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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訓練所受處分人數
單位:人
年月別入所人數出所人數月(年)底在所人數
新入所人數實際出所人數
強制
工作
流氓
感訓
強制
工作
流氓
感訓
強制
工作
流氓
感訓
強制
工作
流氓
感訓
強制
工作
流氓
感訓
109年 179  179  105  105  136  136  64  64  176  176 
110年 231  231  132  132  407  407  80  80 
111年
112年
說明:(1)新入所人數係指經法院裁定(判)後,經檢察官(法官)簽發指揮書移送執行之人數;實際出所人數含執行完畢、免予繼續執行、
    停止或免除其處分之執行人數。
   (2)檢肅流氓條例於98年1月23日廢止失效,嗣後即無該類收容人。
   (3)110年12月10日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強制工作處分違憲,嗣後即無該類收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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