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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
       
地方檢察署執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裁判確定情形
單位:件、人、%
年 月 別件


數
被              告              人              數有罪者國籍定

罪

率
總


計
科刑免



刑
無



罪
免



訴
不

受

理
其



他
計死 ︵
  發
  還
刑 ︶
無
期
徒
刑
有           期           徒           刑拘


役
罰


金
本外
小六逾一一二二三三五五七七十十15逾
月六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十國國
以未以未以未以未以未以未以以五
計下月滿上滿上滿上滿上滿上滿上下年籍籍
111年366396356--355811115125691161-1--35221355191.0 
112年465498464--462101101824892128--2--2617-461394.7 
113年470504474--4601052119047703231-14--23223470495.4 
114年571628570--5651072119877984573-5--50-8-567391.9 
115年1-8月396419396--39194191665341216--5--1427-395196.6 
說明:(1)死刑(發還)人數:係指法院判決確定移送檢察機關執行後或行刑前被告死亡所發還之案件,非實際執行死刑人數。詳確資料請參閱監獄受刑人受死刑之宣告或死刑執行人數。
   (2)定罪率=有罪人數/(有罪人數+無罪人數)×100%;有罪人數包含科刑及免刑人數。
   (3)自106年1月1日起「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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