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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期
民國
       
地方檢察署執行毒品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
中華民國114年1-8月單位:人
項 目 別總計製賣運輸施用


















































(1)(2)
總 計12,6602,6087,6632,28751513,2813411,4681,437357,1421,9475,1952,237
男性10,9582,1916,5572,11347502,8852761,2751,303316,0591,6474,4122,014
女性1,7024171,106174413966519313441,083300783223
說明:1.其他(1)含毒品種苗及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等。
   2.其他(2)含轉讓、持有、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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