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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期
民國
       
地方檢察署執行毒品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
中華民國114年1-6月單位:人
項 目 別總計製賣運輸施用


















































(1)(2)
總 計9,6252,0055,8271,72034392,4092421,0731,075195,5211,5164,0051,695
男性8,3431,6845,0011,58832382,136204943972174,6831,2723,4111,524
女性1,28232182613221273381301032838244594171
說明:1.其他(1)含毒品種苗及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等。
   2.其他(2)含轉讓、持有、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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