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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期
民國
       
地方檢察署執行毒品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
中華民國114年1-10月單位:人
項 目 別總計製賣運輸施用


















































(1)(2)
總 計15,4483,1239,3252,88957544,1324191,8601,816378,5222,3266,1962,794
男性13,4022,6148,0092,67551533,6393331,6231,650337,2331,9625,2712,530
女性2,0465091,316214614938623716641,289364925264
說明:1.其他(1)含毒品種苗及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等。
   2.其他(2)含轉讓、持有、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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