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統計期
民國
       
地方檢察署執行毒品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
中華民國115年1-3月單位:人
項 目 別總計製賣運輸施用


















































(1)(2)
總 計3,9427372,4057799121,07710346150582,0135321,481852
男性3,3856172,0467038119378740344071,6764391,237772
女性557120359761114016586513379324480
說明:1.其他(1)含毒品種苗及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等。
   2.其他(2)含轉讓、持有、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等。
回到最上方